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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9年新入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

发文时间:2019-03-16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354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    


各单位:

为帮助新入职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,培养良好的师德修养、教学规范和学术规范,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,提高教书育人能力,促使其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,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》(教人厅〔19976号)、《甘肃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实施意见》和《西北师范大学教职工岗前培训实施办法》(西师发〔2006199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就2019年新入职教师培训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培训范围

1.201811日以后到校工作的教师、辅导员、管理干部和教学辅助人员;

2.201811日后转入教学系列的教师;

3.前期未参加培训的教师。

二、培训形式

组班集中培训,采取专题报告会、课堂教学与实践、小组讨论、拓展交流及自学等方式进行培训。

三、培训时间与内容

328日—910日,分“教职起航”、“常规解析”、“拓展交流”、“教学之道”、“科研迈步”、“生涯规划”“课程学习”和“总结宣誓”八个模块进行。

第一模块:教职起航(328日—418日)

举行开班仪式并邀请学校领导及专家举办以国情校情教育、教师专业发展、教师美育修养和师德师风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。

第二模块:常规解析(425日—516日)

相关职能部门介绍学校教学、科研、学生工作、教师队伍建设、财务管理及教师国际交流基本情况等。

第三模块:拓展交流(523日—30日)

开展教师团队合作素质拓展活动,组织参观甘肃省具有传承意义的文化基地。

第四模块:教学之道(66日—20日)

讲座环节:了解教学基本规范,熟悉课堂教学设计与改革,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技能;了解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;与学校教学名师沟通交流,分享教学经验。

实践环节:各学院为每名新入职教师指定一名教学经验丰富、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担任教学指导,进行全面的传帮带,新入职教师须在培训期间完成10个课时的听课或教学观摩任务。每名新入职教师准备20分钟的说课,督导专家评议指导;提交听课、观摩记录,分享收获感想。

第五模块:科研迈步(627日—74)

通过名师讲堂、双星沙龙等活动交流科研工作并明晰学术道德规范。

第六模块:生涯规划(6月底7月初)

高校青年教师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专题讲座、《西北师范大学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书》撰写指导。

第七模块:课程学习(714—28日)

非师范类参训教师参加由甘肃省高师培训中心举办的《高等教育学》《现代教育技术学》《高等教育心理学》和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》4门课程的集中教学与考核。

第八模块:总结宣誓(910日)

分享培训收获,总结培训工作,颁发结业证书,在教师节庆祝活动上举行新入职教师宣誓仪式。

四、培训报名

请各单位于320(星期三)上午统一将参训教师名单(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)和参训教师照片(1寸免冠近照1张)报至人事处师资科(行政1号楼326室,电话:7971972)。

五、培训费用

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。非师范类参训教师参加第七模块“课程学习”需《高等教育学》《现代教育技术学》《高等教育心理学》和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》教材者请参加培训前自行前往省高师中心购买(新校区特教楼3楼,电话:7975395)。

六、培训考核

1.参加培训的教师应按时上课,遵守纪律,不得无故缺席;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课程时需向学院提出请假申请,学院领导加注同意意见后方可请假,请假超过三次者需继续参加下期培训;对于违反培训纪律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培训资格,不得上岗。

2.为确保参加培训的教师按时上课,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参训教师的工作安排,两者请勿冲突。

3.教师入职培训的考核以闭卷考试为主,由省高师中心根据《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》采取统一命题、统一测试的方式。考试合格者颁发《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》。

4.入职培训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, 作为职务评定、岗位聘任、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的依据之一。

七、其他说明

教师入职培训合格证是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要件之一,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积极支持新入职教师参加培训。前期未参加培训的教师,请将名单自行补充。

 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人事处    教师发展中心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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